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联盟名称: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
第二条 联盟简介: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是中央驻豫和河南主流媒体等机构共同发起成立的非营利、非实体性质的新媒体合作对话交流平台。
第三条 联盟宗旨:推动河南消费新媒体交流合作、诚信自律、互利共赢,共同传播网络正能量,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四条 组织架构分为全体成员大会、主席团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成员代表大会;轮值主席会是指主席团成员组成的管理机构,负责联盟闭会时重大事项的决议及有关文件的签署工作;常务理事会是联盟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席团成员的召开的扩大会议的执行机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河南名优品牌管理研究院。
第五条 秘书处设在河南名优品牌管理研究院。
第二章 成员资格
第六条 联盟的成员种类:成员单位、个人理事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联盟的章程;
(二)有加入联盟的意愿;
(三)在联盟的新媒体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单位成员: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办有新闻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
(五)个人理事:在消费新媒体领域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或突出贡献者;对联盟的建设和新媒体发展事业做出贡献的其它各界人士。
第八条 成员加入的程序:
(一) 提交加入申请书;
(二)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相关证书。
第九条 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联盟的活动;
(三) 获得联盟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加入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二) 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
(四) 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 填写《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成员登记表》按登记表中
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清楚,并提供原件送达秘书处。《河南
消费新媒体联盟成员登记表》在联盟秘书处索取。
(六) 审批成员程序与时间:联盟收到登记表和相关有效证
明材料后,由理事会根据成员类型进行审核。自收到登记表和全部有效证明资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 成员退出应书面通知本联盟,并交回成员证书及牌匾。成员如果超过1年不参加本联盟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
第十二条 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联盟成员义务和权益
第十三条 联盟成员的义务:
一、 运用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的强大网络媒体平台,为我省名优企业和企业家提供网络营销、宣传报道、业务及形象推广综合服务。
(一)、 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在官网首页开辟河南名企、名人专区,将河南名企、名人专区LOGO或图片放置在联盟理事会战略合作单位专区明显位置并做相关链接。
(二)、为河南名企、名人及成员单位义务进行网络宣传。
(三)、为加强业界的沟通交流,建立更多的合作关系,将邀请河南名企、名人作为嘉宾参与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年度盛会以及日常组织的业内的重大活动,根据活动性质安排嘉宾演讲。
(四)、为河南名企、名人及成员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提供全面宣传支持。具体做法如下:
1、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成员均在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官网(www.xfmtlm.com)进行展示,成员单位提供相关文字、图片等内容。
2、为河南名企、名人和成员在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网站开通成员网站合作服务区,由成员单位派专人负责将有关宣传信息发布在自己所在的网络平台上。
(五)、联盟所有关于理事会印刷资料以及活动现场的背景板上明确注明成员LOGO并注明相关身份。
二、 促进联盟成员与河南名企、名人之间的交流合作,协调、解决他们所需。
三、 自觉维护成员单位、河南名企、名人的合法权益,代表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四、 每年参加有联盟举行的大型活动。
五、 协助成员单位举行各种专业交流、研讨活动。
第十五条 联盟成员的权益:
一、 成员单位享有的基本权益
根据成员的类型可分别获得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成员单
位相关牌匾及常务理事长、理事长、秘书长、成员相关聘书、证书。
二、 获得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1、 成员单位可以免费获得网络营销、企业形象推广、会议活动策划推广、构建广告营销渠道、电子商务等商务咨询服务。
2、 优先、优惠获取联盟及成员单位提供的商业信息发布业务。
3、 在联盟官网首页成员专区发布理事单位LOGO及有关广告。
4、 在联盟官网建立成员单位网站服务合作区,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服务范围等基本信息。
5、 在联盟成员的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上刊登联盟成员logo及单位名称。
6、 优先、优惠享受联盟其他服务项目。
三、会议、活动服务:
1.成员单位举行的会议、推广活动,联盟将全力进行报道并作为活动的主办或协办方。
2. 免费参加联盟主办的 “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年会”及有关论坛。
3. 免费或优惠参加联盟主办的其他会议、培训、展览等活动。
4. 免费或优惠参加联盟参与主办、协办的其它业界大型活动或有关各方颁发的各种荣誉。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成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轮席主席、常务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
(三) 筹备召开成员大会;
(四) 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
(五) 决定成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代表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联盟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本联盟的轮值主席、常务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联盟消费新媒体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轮值主席、常务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本联盟轮值主席、常务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任期3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成员大会2/3以上成员表决通过,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本联盟主席单位实行轮值制度,联盟的最高领导职务为轮值主席,轮值主席由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轮值主席轮值期为一个月,以此轮值。轮值期间负责联盟全面工作。
第二十六条 联盟轮席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 检查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 本联盟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方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 决定联盟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外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的职权: (一) 检查本会的管理状况;
(二) 对联盟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会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联盟相关人损害联盟的利益时,要求轮值联盟主席单位、常务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会有予以纠正;
(四) 监督成员大会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成员大会的决议; (五)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联盟通联方式
第二十九条 联盟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秘书处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兴荣街22号
联系电话:0371-86170333 89971666
联盟官方网站:www.xfmtlm.com
电子邮箱:hnxfmtlm@163.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2018年 12月21日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补充由理事会讨论决定,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第一届联盟成员大会召开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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